山东农业大学被认定为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
文章出处: 大数据联盟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8-01-21 |浏览次数: 14

129日,农业部发文公布《农业部关于认定2015年度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的通知》,山东农业大学获批技术创新型示范单位。《通知》要求各示范基地,秉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积极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大力发展农业,切实抓好农业电子商务、农业物联网、农业农村大数据、农业信息服务等重点工作,大胆探索创新,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推进农业现代化作出新贡献。

据悉此次全国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通过单位申报、初评、复评三个环节确定。农业部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评审,推荐出70个左右进入复评;复评采取竞争选拔方式,通过申报单位现场陈述、专家现场打分进行推荐,提出建议名单。经农业部官方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最终认定66家示范单位发文公布。66家示范单位,综合示范单位10家,管理创新示范单位5家,物联网应用示范单位11家,农业电子商务示范合作社9家,农业电子商务示范企业12家,服务创新示范单位12家,技术创新示范单位7家。全国示范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总体规模将保持在100个左右,有效期为4年,每2年认定一次。

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是指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在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农业经营水平、农业行政管理能力和为农服务质量等方面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并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地(市)、县(市、区),农业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教学、科研机构,有关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近几年来,我校高度重视信息化技术研究与应用工作。主要围绕制约我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的共性关键问题,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技术创新、集成组装和成果转化,取得显著成效。通过实践凝练了信息化共性技术研究、农业信息化产品和装备研究、农业信息化综合服务研究、农业大数据研究四个研发方向。“十二五”期间,研发了10个信息化创新平台;主持国家级、省部级信息化项目25项,总经费4000余万元;在无棣“渤海粮仓”核心示范区等地建成97处示范基地;与中国农科院、复旦大学等37家单位开展协同创新研究;现从事信息化研究与推广队伍达200余人。技术创新成果已在山东省及黄淮海地区得到了转化与推广,累计取得经济效益16.65亿元,社会效益显著。

同时,联盟成员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广东省现代农业装备研究所也被认定为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