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农业·专家篇】乡村振兴战略下,“大国小农”如何实现破局
文章出处: 新型智慧农业研究院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8-03-13 |浏览次数: 23

【智慧农业·专家篇】乡村振兴战略下,“大国小农”如何实现破局


一直以来,“大国小农”存在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农情中。且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小农户还会占据我国农业经营主体的大多数,小农户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基础。与此同时,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入城市,未来部分劳动力资源将逐渐退出农业生产,因此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生产经营,是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但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2018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统筹兼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持小农户,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因此有理由期待,“大国小农”将步入现代化发展快车道。 


小农户面临市场竞争

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中国农业经济学会副会长刘奇表示,当前小农生产在我国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中占据着重要位置,在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的过程中,绝不能挫伤小农户的积极性。但同时也要看到,小农户家家户户“一盘散沙”的局面很难应对市场的竞争。 

北物联智慧农业产业联盟联席会长、北京新型智慧农业研究院专家、北京水木九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晓庆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目前传统农业逐渐向规模化现代农业发展的过程中,小农生产由于无法采用大型机械化设备和标准化种植体系,无法在资本、技术、市场等方面与资本化商业化企业来抗衡,因此小农生产将面临巨大的颠覆性挑战。 


作为市场竞争来说,他认为,无所谓是商品、价格、品质这三个基本因素,小农模式由于无法采用比较优秀的生产工具和管理体系,故在产品的定位、品质和规模化上无法处于优势,因此小农生产未来将主要针对于个性化产品这个小众市场来发展,比如特殊栽培技术,定制化生产技术等方向。在大规模产业化方向上,小农生产将从主流转入非主流发展模式。 

中研普华研究员胡圆峰在接受采访时告诉《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小农生产应对市场具有先天的不足,面临的竞争环境是恶劣的。首先是来自其他农户的竞争。由于小农生产区域分散,农产品同质化严重,小农之间与生产区域之间存在着普遍的竞争;其次是来自市场上以公司和合作社为组织形式的生产者的竞争。公司形式和合作社形式的生产者在生产规模上比小农生产大,生产成本相对小农生产更具有规模优势。小农生产主要以家庭为单位,生产经营规模小,产品结构单一,面对公司和合作社形式的生产者,小农生产的竞争力相对薄弱。 
此外,还有来自国际竞争者的竞争。自我国加入WTO以来,我国农产品关税大大降低,使得小农生产受到国际市场的冲击。国外农产品在价格、质量方面具有优势,我国的小农生产面临着更为严峻的市场挑战。 


多举措促其步入现代化

面对市场竞争,以及向现代农业的转型,刘奇认为,一方面要培育各类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推进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等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帮助小农户节本增效,另一方面也要发展多样化的联合与合作,提升小农户组织化程度,并通过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带动作用,帮助小农户对接市场。 

与此同时,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一揽子促进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的方案,即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开展农超对接、农社对接,帮助小农户对接市场;扶持小农户发展生态农业、设施农业、体验农业、定制农业,提高产品档次和附加值,拓展增收空间;改善小农户生产设施条件,提升小农户抗风险能力;研究制定扶持小农生产的政策意见等。 

王晓庆告诉记者,小农生产模式的核心是土地资源优势和人力成本因素,这两块在非流转土地的农民手中基本上将成本忽略为零,也就是其掌握了小规模土地资源和人力要素,伴随着目前老龄化的出现,该部分从业者也出现了年龄越来越大,无法适应新的科技农业和现代农业,因此未来小农生产的主体一部分会进入到二产和三产产业,另外一部分可能用自己所掌握的土地资源获取股权,还有一部分将以劳动力模式经过再培训进入到现代农业的生产体系中来。故在引导的过程中培训将非常关键,而培训的内容则需要特殊制定,否则将会与小农生产者之间脱节。 


不难发现,国家对小农生产的政策扶持一直存在,但精准性不够。针对小农生产的社会化服务也稍有欠缺,特别是农产品销售、储运、加工以及农业信贷、保险等服务滞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也存在一定的滞后,运营管护不到位,冷链物流设施不健全;小农生产规模小、要素集聚能力弱、抗风险能力差、缺少技能等,难以适应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要求。 

胡圆峰告诉记者,这些都需要从国家层面加大工作力度,加强部门协同,从产业政策、财政资金、融资担保、农业保险、技术培训等多个层面,制定完善支持小农生产发展的政策体系,不断强化对小农生产的扶持,逐步将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与此同时,他认为,要发挥出供销合作社的更大作用。针对小农生产的不同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小农拥有的农业生产服务设施和装备较少,对社会化服务的需求相比规模经营主体更为迫切。供销合作社在综合改革中,探索从服务层面着手,围绕小农户和各类农业经营主体需求,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会收到更好的效果。其次,加快发展农产品市场网络,帮助小农解决农产品售卖难题。根据各地实际情况,供销社在产地、集散地、城市社区等建设不同类型的农产品市场,推动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以便捷高效的市场网络,帮助小农实现农产品顺畅销售。另外,要发展多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社,引导农民联合面对市场竞争。增强小农的组织化程度,提高小农抗风险能力。根据地方特色优势产业,组织引导小农发展各类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提升合作社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功能,增强小农的市场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再者,因地制宜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通过把供销合作社的流通优势、农民合作社的生产优势、信用合作社的资金优势整合起来,实现大组织大平台与小组织小农户的有效对接,是将小农生产纳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的有效途径。 


扶持小农户生产意义非凡

小农化是我国农业当前的现实,短期内不会改变,基于这个实际,当前国家加大力度对小农户给予扶持,意义非凡。 

首先,小农生产保证了粮食安全。以成都为例,成都市按农地经营规模给予经营者补助,比如经营规模超过100亩,财政补100元/亩,超过500亩补200元/亩,超过1000亩补400元/亩,竭力推动规模经营。然而几乎所有规模经营的粮食产量都大幅度低于小农经营。我国规模化经营政策反而使得粮食产量低于小农经营,这不得不令人反思。我国农业的主要经营主体还是小农户,扶持小农户生产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保证我国的粮食安全。 

其次,在促进我国农业现代化上,小农生产是我国农业生产主体,小农生产的现代化就是农业的现代化,扶持小农生产对农业现代化具有决定性作用。 

再次,在促进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方面,小农掌握着我国的大部分农业生产资源,农业生产依赖于小农。小农生产的可持续,就是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因此,扶持小农生产能够促进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目前我们的农业生产处于交接阶段,一方面大量的土地还没有合并成规模化农田,一方面是农民舍不得自己所持有的土地,同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要一个时间的适应和更新过程,故目前小农户生产还是中国目前农业的主体,扶持小农户生产对于我们保持市场供应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具有重大的意义。”王晓庆告诉记者,同时也要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留出发展的空间,逐渐从小规模农业生产模式走向大规模标准化农田模式以及精益农业生产模式。